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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0/8/21 16:43:30 浏览次数:285 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专项审计报告
沪琳方会师报字{%change%}号
上海静安区石门二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为了加强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了解社会组织的运营情况及所取得的绩效,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静安区社会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社建办”)委托,对上海静安区石门二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取得的2016年第一批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本次现场审计人员:曲欢寿、徐艳辉、粟本霞,现场审计时间:2017年8月15日。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材料,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资料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静府发[2016]9号)及若干解释(静社建[2016]1号)、《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若干规定》(静社建[2016]2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与专项资金相关的政策、办法等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审阅相关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静安区石门二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系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16年1月5日,取得由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统一代码(登记证号):52310106690163973R;开办资金:人民币10万元;法定代表人:沈云宇;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东路87弄3号;营业期限:2016年1月5日至2018年7月12日;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业务范围:为社区体育工作提供组织协调、调查研究、辅导培训、服务管理、竞技展示、指导咨询、学习交流各项服务。
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项目基本情况
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是由静安区财政设立,用于培育扶持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重点扶持符合区域发展方向、管理运作规范、社会效益突出的,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专项资金账户设在静安区社会建设办公室。
(一)专项资金申请及批复情况
2016年6月15日,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向区社建办申请“2016年第一批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评价激励类资金——规范化等级奖励-4A”5万元。经过区社建办组织的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专家评审流程,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获得了“2016年第一批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评价激励类资金——规范化等级奖励-4A”5万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
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收到“规范化等级奖励4A”项目下专项资金为50,000.00元,截止至2017年8月15日,该项资金已使用0.00元,结余为50,000.00元。
截止至2017年8月15日,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的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奖励5万元暂未使用,原因系: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所使用的硬件设备如:跑步机、椭圆机等健身设备的更换及维修费用均由政府承担。日常办公用品,如打印机、电脑、空调等设备仍可正常使用,暂不需更换。
此笔专项资金50%将在2017年底前用于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的人员工作补贴上,另50%专项资金将视俱乐部硬件设备使用具体情况予以有效使用。
(三)绩效情况
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2017年主要以围绕“社区体育健身指导项目”和“康健苑站点新建和运营项目”开展工作。
至2017年6月底,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开展包括“阳光之家康复训练”、“白领减压”等公益体育项目;举办了社区体育周周赛系列的比赛。
康健苑站点新建和运营项目:自2017年4月,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以石二街道所属6个居民区的“康健苑”为平台,为社区居民开展身心健康相关的宣传和服务,促进了社区各项健康服务工作。
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由石门二路社区(街道)记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记帐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的会计和财务管理。记帐管理中心目前有工作人员3人,由街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领导,社区纪工委会同街道财务审计人员定期对财政资金拔付使用的社会组织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记帐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联合会实际情况,建立了记帐管理中心设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人员行为规范制度;根据《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静府发[2016]9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建立了《静安区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会计核算情况
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把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规范化等级奖励4A)纳入单位会计账簿统一核算;通过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对专项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别进行单独核算;该专项资金截止至2017年8月15日未发生支出事项。
(三)资产管理情况
无。
(四)人力资源情况
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委托的石门二路社区(街道)记帐管理中心财务人员3人,其中初级职称1人。
四、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一)专项资金批复及到位情况
1.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获批专项资金5.00万元,截止2017年8月18日(审计基准日),专项资金到位5.00万元,到位率为100% ;专项资金到位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实际拨款时间
入账凭证号
拨款金额
1
2016/8/16
8月记23号
5.00
合计
-
-
5.00
(二)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经审计,截止2017年8月15日(审计基准日),专项资金支出合计0.00万元,结余5.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0.00%。
专项资金支出及审计认定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序号
申请内容
批复金额
申报支出金额
审定支出
金额
审定结余
金额
培育扶持
1
初创期经费补贴
-
-
-
-
2
房租经费补贴
-
-
-
-
3
人员经费补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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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活动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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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确需扶持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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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益团队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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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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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
8
社会组织培训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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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人发展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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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人才阶梯成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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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激励
11
评价激励奖励-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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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评价激励奖励-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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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研究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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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规范化等级奖励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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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规范化等级奖励4A
5.00
5.00
0.00
5.00
16
规范化等级奖励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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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最佳实践公益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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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社会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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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助
19
公益创投项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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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定向资助项目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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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0
5.00
0.00
5.00
五、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法人责任落实方面
无。
(二)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
1.资金执行率较低
2016年8月16日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收到“2016年第一批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5.00万元,截止2017年8月15日支出合计0.00万元,结余5.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0.00%,资金执行率很低。
建议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根据《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若干规定》(静社建[2016]2号)做好专项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及时使用专项资金。
六、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石门二路健身俱乐部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并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对专项资金支出能够单独核算;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的情况;建议静安个协根据《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若干规定》(静社建[2016]2号)做好专项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及时使用专项资金。
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
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却 琴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曲 欢 寿
曹杨路450号绿地和创大厦15楼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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