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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8月在区司法局指导下成立了静安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王元洪任会长。2005年11月举行首次换届选举,康志坚当选会长,王元洪任名誉会长。协会是由本区从事服刑在教、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团结全区从事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参与对服刑在教、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在区委、区府的关心扶持和高度重视下,在区司法局、社团局等政府部门的精心组织和热情指导下,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协会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参与”运作模式,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三自”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讲实情、办实事、做好事,逐步规范,年年创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结对帮教、就业指导、帮困援助、心理咨询、化解矛盾等各项实体工作。先后组织进监帮教、社区帮困、安置就业……等较有规模活动达百余次,取得十分丰硕的工作成效。赢得社会广泛认可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协会先后被授予“静安区先进民间组织”、“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静安区文明社团”荣誉称号,协会名誉会长王元洪被评为2007年度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荣誉称号和当选为市人民代表,协会会长康志坚被评为2007年度静安区“平安英雄”荣誉称号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几年来,协会队伍不断开展,现已拥有单位会员70多个,个人会员(帮教志愿者)300余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他(她)们都尽力而为,出钱出力,无私奉献,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做出了卓越贡献。
          几年来,协会先后组织《2004静安让我们在一起》、《走回家之路,扬新生风帆》、《放飞希望》、《英雄在我们身边》等形式法制宣传22场次。组织志愿者83次走进监所开展帮教,与173名服刑在教人员签约结对帮教(含社区矫正对象)。为69名回归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实行安置帮教。出资10万6仟余元,对264名(次)服刑在教、回归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帮困援助。协助政府化解矛盾,为民排难解忧达190余件……。
          服刑在教(含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需要得到关爱,渴望得到帮助。做好这一群体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上海,打造国际静安,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世界需要热心肠,社会充满阳光关爱。我们热忱欢迎所有热爱安置帮教事业的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加入社会化安置帮教的行列,支持参与社会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帮教一人、挽救一家、稳定一方”。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我们肩负使命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呵护下,坚定科学发展观,不负重托,加倍努力,协助政府落实各项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举措,将社会安置帮教工作推向新高度,为创建平安上海,和谐静安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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