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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快讯】重要!静安社会组织2019年年度检查已正式开始!

重要通知

各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将对区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2019年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01对象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2019年6月30日前经批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应当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02检查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03检查内容1)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1. 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2. 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 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等;

  4. 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5. 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6. 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04检查方式和程序

    1)采取网上年检和年报的方式,3月1日起,参检社会组织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钥匙盘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hzz.mzj.sh.gov.cn)网上年检,在线填写《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具体操作详见网上登载的《2019年年度检查—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操作指南》

    慈善组织2020年3月31日前向区民政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2)3月31日前,各社会组织完成《2019年年度检查报告书》网上填报工作,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加盖电子印章后网上提交。涉外民非单位、教育(培训)类民非单位除了网上填报外,还应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递交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结合行业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和监管意见。

    4)6月30日前,区民政局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结论,系统同步显示并以短信通知参检社会组织

    5)7月31日前,社会组织持《登记证书(副本)》到区行政事务受理大厅(秣陵路38号)2楼B25窗口加盖年检印章

    6)年检结束后,区民政局通过“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公告社会组织的年检结果。

    05逾期不接受年检或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社会组织的处理

    3月31日前未完成年检填报的,将发出《责令限期办理年检通知书》,超出告知期限仍不接受年检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完成网上填报,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将责令其改正,并视情依法予以处理。

    06开展年检信息对外公开

    3月31日网上年检填报结束后,有关内容即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社会组织对其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登记管理机关发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准确的,将会通知及时更正。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后,区民政局将及时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公布全文,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工作要求

1、报送年度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如实填报,报送和参检情况将影响社会组织的信用记录。年检填报建议使用“IE浏览器”,版本为“10”或“11”。年检报告书及填报指南是给大家在进行网上填报前,做事先了解用,实际填报时网上有现成的报告书,只要按要求填入即可。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样本及操作指南详见“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hzz.mzj.sh.gov.cn)。

2、本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将继续抽取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结果将作为年检结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整改或依法予以惩罚。

3、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年检和年报制度的衔接,特别是涉及税收优惠条件和程序的衔接,并对年报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同处置。

三、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社管局)地址:秣陵路46号1213室、1215室(邮编:200070)

区行政服务中心:秣陵路38号2楼B25(区社管局服务窗口)

年检和“法人一证通”服务热线:962200(7×24小时接听)、962600

换证咨询电话:33094065

(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年检填报咨询,各社会组织可按照属地咨询街道社联会或社服中心。

民 政 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