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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举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采购工作培训

                   

          静安区2015年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采购工作培训12月18日在曹家渡社区学校四楼会场举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关心下,在区社建办具体指导下,静安区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取得了不菲成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人群满意度日益提升,服务形式日趋多样,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区社建办副主任陆颖在培训会上介绍了2015年政府采购社会组织服务的前期进展。同时强调2015年采购工作主体进行了调整,标的20万元以下将由各部门通过集中答辩直接委托;20万元到50万元以下,以分散采购的方式,由各部门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50万元以上,以集中采购的方式,由采购中心进行操作。这一做法使社会组织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同时也增加了竞争性。为了做好政府购买工作,陆副主任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深化项目过程的监管,以往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将继续执行,同时加强中期报告,定期与发包方的沟通。深化绩效评估,对公共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事务三大类项目,实行全覆盖评估。要把评估的结果与社会组织今后是否立项承接挂钩,与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诚信挂钩。
       培训会上,区财政局采购办就社会组织采购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工作流程作了详细讲解。区社建办就社会组织登录政府采购网站供应商入库的具体操作作了说明。
        这次培训对于做好2015年采购工作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培训会还邀请了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就社会组织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了讲解,提高了社会组织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