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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鼓励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

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

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各地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

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4月27日

(转摘自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现代社会组织创新研究院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