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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动态】静安区劳动协会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2015年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之年,为顺应经济新常态来带动就业新常态,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3月20日,在静安区劳动协会举办的专题报告会上,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有关负责人为大家讲解了相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职工培训经费补贴:

静安区对辖区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实施经费补贴,补贴对象为辖区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各类企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企业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的80%。

补贴条件:

1、根据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具备相应条件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2、企业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且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应当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企业申请地方教育附加税补贴,可以到静安区人保局(武宁南路241号)一楼培训窗口办理登记(咨询)

 

二、大学生就业补贴:

企业录用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并已缴纳社保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保费补贴。

由企业到区人保局11号窗口申请办理

                

三、本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本市企事业单位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且按规定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0元;属于协保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指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相关人员。单位在录用相关人员时,应先请拟录用人员办妥“就业困难人员”手续,再办理招工录用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应由就业者本人至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区就业促进中心失保窗口办理。

企业申请补贴请至区人保局202室

 

四、双特人员享受相关补贴:

双特人员指就业特困人员、特殊岗位(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政府补贴企业800元/人/月,享受二年。

由企业到区人保局202室办理相关手续;

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从2015年4月1人起调整为2140元/月。

 

五、创业见习基地补贴:

创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带教静安区户籍青年的,能享受一次性每人1000元带教费补贴,给予见习学员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费补贴。见习学员6个月内在静安区创业成功的,给予创业见习基地一次性每人8000元奖励。

创业见习基地申报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业指导室

 

六、职业见习基地:

能直接提供见习岗位,且符合区经济发展特点的单位可以申请成为见习基地。见习对象为本市户籍,年龄在16—25周岁。见习期一般为3至6个月。由政府给予见习学员每月生活补贴(当年月最低工资的80%),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学员办理综合保险。每月补贴企业带教费150元。

企业可以到人保局一楼培训窗口办理登记(咨询)

 

七、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千人计划:

首席技师千人计划实施推进重点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同时促进非公企业、外资企业推行实施首席技师制度。2015年全市将新建25家技能大师工作室,新认定资助200名首席技师。

申报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05室)。

 

八、网检:培训机构通过网检A级有奖励;

 

九、获高级以上人员、外来人员等级培训均有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