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谈安全生产协会的中国梦
导言
协会的性质和定位与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都不尽相同,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也不一样。当前各地的协会仍然浸淫在各敲各的锣,各唱各的戏的怪圈之中。所以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探究协会发展的理论支撑,从快界定协会的权利义务,切实规划好协会未来的发展去向。
一 、融入“合作主义”的框架中
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巅峰期,基于社会发展的刚性需求,中国政府职能急剧转变,公共权力的回归;又因政府职能的效率尚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以及政府履职能力的有限性,使政府管理和社会服 务的职能逐渐“外移”。协会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剥离的安全职能越来越多,协会由此迎来发展的春天。
顾名思义,协会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多种不同的称谓。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第三部门或独立部门、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等。长期以来协会的社会角色已面目全非,被戏称为“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的“二政府”。因此,必须通过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实施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协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运作的法律主体。
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有中国的传统模式和美国的多元主义模式等。当前,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引入“合作主义”模式,它是一种更为普遍的政府与民间组织关系模式。我们可依据中国国情构建一个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相对独立又彼此依赖的有机统一的新工作模式。
二、 前进中的安全生产协会
虽然经过多年培育的协会已也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并在社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关注,然而却受制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体制弊病,还不适应协会生存发展的需要,因而如何繁荣协会是一个重要命题。
(一) 安全生产协会的固有的特质
由于协会本应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等基本特征。对政府,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对企业,它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它就是要在许多政府部门不应管又不便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上,发挥监督、协调和信息服务作用。
但协会先天患有不足之处,坐享“官办、官管、官运作”世袭的福荫,政府又在其中充当一线管理者,强势维持着“管得过宽、管得过细、管得过死”的运行态势。以至在相当长的时间和空间内,协会沉沦为政府部门的附庸角色,以至于使协会具备本不该具有的许多职能,政府官员兼任协会的主要领导更加剧了协会的行政色彩。这对协会的功能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致使协会的独立性不强,缺乏代表性,社会整合力量不足,无法真正成为他所代表的企事业单位利益的维护者。
最近中国足协“1比5”大败,终于让高层狠下心来完成最后一击。真正做到在足协工作中剔除行政指令,让足协市场化、协会化,发挥应有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不仅是体育行业内行政部门脱离行业协会大势所趋,也是各行各业协会的共同方向。
目前尚处在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红利期,社会发展的制度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呈现出了有利于自治性协会勃兴的局面。为协会提供摆脱政府部门的附庸角色,卸掉本不该具有的许多职能,完全褪去协会的强烈的行政色彩的契机。因为这一时期,“自由流动资源”逐渐形成、“自由活动空间”日益拓展,为协会的兴起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使得这一时期自治性的协会有了迅速发展。协会产生最大强度的正能量,增强协会的独立性,代表性,整合社会资源,真正成为他所代表的企事业单位利益的维护者。
(二)疏通安全生产协会发展的通道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巨变,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及社会心态都出现了新特征,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面临重大挑战。鉴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稳定压倒一切”,因此协会的改革目前采取由政府相对主导的准合作主义模式最好的选择,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协会变革。并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疏通旧体制堵塞的通道:
其一不明不白的行政化,使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政府”,失去了协会的本色,致使协会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协会只有去行政化才能健康发展。
其二不声不响的企业化,使协会以营利为目的,混淆了社团法人与公司法人的界限。而我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其三不知不觉的模式化,使协会的领导架构、人事制度、治理模式全盘行政化,不适应社会与市场的需求。协会丢掉了生命力、亲和力、凝聚力。
由此观之,通过疏通安全协会发展的瓶颈,将其纳入合作主义的框架中。消除行政化、企业化、模式化等三大功能的异化,从而安全协会基本属性的不再边缘化,形成新体制取代旧体制的大趋势。
三、迎来“健康发展的春天”
国务院于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团(包括行业协会)由作为登记管理部门的民政部门和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从而确立了“双重管理体制”。但运行多年始终协会摆脱不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控制的外部环境,政社不分开,束缚了行业协会自主发展。
新近出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因此,改革和完善双重管理办法,赋予协会极大的自主权,提供一个松绑而不“招安”的全新模式,是协会今后的发展趋势。
(一) 探索未来发展之路
从社会发展趋势看,现代社会的管理是一种多元化的治理,政府只是诸多社会管理主体中的一个,社会管理职能正部分地向民间社团等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企业转移。政府必须依赖于上述组织的通力合作,才能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
协会是政府安全生产职能在社会领域的“毛细血管”,可成为政府管理的得力助手。既是助手,政府在管理、规范之余,更多的应是扶持和服务。
过去权力介入较深,以致社会组织受到的掣肘恐会越多的而自动消亡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观之当前对协会来讲,最需要的也许不是被“招安”,而是松绑。所以说“在民间组织管理问题上,政府部门首先要做的是退出而不是更深度介入。”
对于社会组织发育,不单是政府给社会放权,一个合理、有序的社会,应该是协会与政府各归其位,回到本位,政府、社会和市场,本身有各自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各自的边界的覆盖,构建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
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并期待,在政府主导之下,我国的安全协会将在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健康发展的春天”来临,协会将迎来发挥作用的“春天”。
(二)在安全发展的主旋律中迈进
协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所含行业覆盖面过窄而产生社会合法性不足。产生了协会地位不强,功能不足的“软骨病”。
因为政府双重管理体制决定了协会“半官半民”的法律地位,也迫使它要从“官、民”两种渠道寻找资源,并只能活动于“官、民”之间的中间地带,以求避免“削足适履”的风险。又因为政府既是改革的推动者,又是需要进行改革的对象,政府的这种双重性,对协会的发展也面临一种“两难选择”的状态。基于政社双方各自存在的不尽人意的地方,加剧了各自“两难”的程度。
对症下药,协会应该按照合作主义原则重建政府与协会的关系。政府对协会的控制策略应该从“强制”向“利诱”转变,政府与协会之间的关系应该从“不平等-依附”向“平等-合作”转变,建立一种有效的“谈判-合作”机制。协会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政府贯彻实施相关的法规和法律,即有义务约束自己的会员服从制定的规划、政策、法规和法律。协会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如果是合作伙伴关系,那授权管理也是契约性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方与被委托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协会从此摒弃原始的羊肠小道,跨入安全发展的快车道。
(三)共筑中国梦
国务院的若干意见中对协会的体制机制改革也提出很多重要政策规定:如独立开展工作和政会分开;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换职能,把适宜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协会;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以及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等。
十八大召开以后,更新了以往的理念。改变过去对行业协会的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制度,为协会摆脱政府部门的行政控制,实现自主发展提供了条件。
从当前已经明确的协会职能看,我们有些做到了,有些还没有做。有些虽然做了,但做的很不够。究其原因,除国家法律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外,协会主要是客观存在着组织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完整、思想不够解放,工作的创新性差等问题。
由此观之,更需要协会身体力行,以职责为已任,以安全发展为目标,共筑中国梦。
1、尽快做好协会从部门管理到行业管理转化。因为在部门管理和行业管理这两种经济管理模式之间,虽没有内在的一脉相承的关系,却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和深刻的矛盾。所以从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的过渡必将是一场艰巨的革命。
2、尽力规范协会发展方向、工作内容、服务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代表性,是协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其中尽快将官社办会向民主办会转变,这是协会必须改变的工作作风,关系到协会的影响力和向心力,也影响到协会工作程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在政府尽可能赋予协会绝对的社会服务优先权的基础上,尽多承接政府委托或剥离的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有效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
总之,以合作,创新,发展,共赢安全发展,是政府和协会共同的中国梦,也是政府和协会共同合作安全发展的坚定基石。我们有理由相信并期待,在政府主导之下,我国的协会将在安全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健康发展的春天”来临,协会将迎来发挥作用的“春天”,当好的协会建设的排头兵,做好安全发展的先行者。
上海市静安区安全生产协会 赵胜年
参考资料:
1、聚焦机构改革职能转变 新华网 2013年04月12日
2、公民社会组织发展及其对意识形态构建的影响 葛道顺 2011年10月09日
3、社会组织要的是松绑而非“招安” 广州日报 2012年02月02日
4、诊断中国的行业协会 中国网 2001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