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动态
社会组织专职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

社会组织专职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

      社会组织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免税、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手续怎么办?年检有哪些内容?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是什么?这些与社会组织紧密相连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在2013年静安区社会组织专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中得到了解答。

      6月14日,由区社建办、区民政局(社团局)、区社联会主办,区社会组织评估事务服务中心承办的静安区社会组织专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开课。区社团局副局长潘小玲作了开班动员,培训主讲人都是长期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资深专家,上海市社团局登记处、上海市社会团体监察总队总、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处室负责人为参训人员授课。全区2011年以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共67人参加培训。

      区社建办、社团局十分重视培训工作,社团局领导全程参与,参训人员专心听课、认真做笔记,课堂内秩序井然。培训涉及社会组织法律责任、现有政策法规、管理与实务操作。为巩固培训内容,加深对培训内容的印象,检测培训效果,培训采取了授课、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从现场收集的反馈问卷来看,培训受到参训人员欢迎,大家认为,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为指导、实务为主体,与社会组织管理有机结合,能学以致用。

      今后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都将通过培训持证上岗。此举为社会组织更好的服务社会,承接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