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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快讯】社会组织之星|创“拳”健身,修己立人 ——记上海市木兰拳协会主席应美凤

20194月起,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各社区、条线社会组织联合会挖掘静安社会组织人才,每月推出“社会组织之星”,刊登于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主办、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等承办的《至爱》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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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社会组织之星”刊登于《至爱》杂志201911月刊,总第179期。


    在上海的公园里,时常会看见一些着装艳丽的女同胞,或挥扇或舞剑,整齐划一,动作流畅,刚柔并济,伴随着民族乐曲的优美旋律,自然而不失优雅。这就是我国第130种拳术——木兰拳。而让木兰拳“花”开华夏,“香”溢四海的正是木兰拳创始人——应美凤。



无心插柳,柳成荫

初见应老师,面色红润,笑声爽朗,言语铿锵,很难想象这是一位年过古稀之人。正如应美凤所言,这得益于她常年练习木兰拳。

木兰拳,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花木兰。应美凤创编木兰拳的初衷,正是想通过花木兰代父从军的英雄形象来体现木兰拳的使命与宗旨,就是使更多的妇女姐妹自信、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展现健康向上的新时代女性精神风貌。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因水土不服、工作劳累,应美凤患上重病,为了配合治疗,她创编了一套自我锻炼的拳术。当她在静安公园练拳时,吸引了众多姐妹的关注,尔后越来越多的人热切希望跟她拜师学艺。无心插柳柳成荫,练拳者逐步多达千人,大家的热情深深触动了应美凤。为更好地造福更多姐妹,她决心完善木兰拳。


       言必信,行必果

“我有一个特点,答应的事情必须做好。”应美凤说。做事必须认真负责,不仅体现在她创编木兰拳的过程中,还体现在服务人民群众的活动中。


       木兰拳的每一个动作都经过细细考究,甚至从生理学、运动心理学、医学和美学等角度考证动作的合理性。除了负责和木兰拳相关的活动,应美凤先后身兼数职,诸如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国妇女代表、静安区人大代表、静安法院监督员等。国际国内的一些社会活动或演出常会有她的身影。作为人大代表,她再忙也要挤出时间,深入社区基层,倾听居民百姓的心声,努力为他们解决问题。